一、 职工医疗保险的概述
职工医疗保险是指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或非工作原因患病或因意外受伤而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通过政府医疗保健基金共同给予补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山东省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于2018年正式实施,旨在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建立,提高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保障水平。二、 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
(一)缴费对象 山东省职工医疗保险制度适用于在山东省境内居住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不包括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 (二)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分别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目前山东省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比例为:用人单位缴纳比例为12%,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2%。 (三)缴费标准 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标准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的计算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础,按照规定进行调整。三、 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
(一)报销范围 山东省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报销以下医疗费用: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药品费用、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等。同时,在门诊与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报销比例达到规定进阶线的情况下,还可报销部分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二)报销比例 山东省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对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85%不等,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90%不等,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70%不等。 (三)报销方式 职工可以通过本人所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网络查询和自助机查询各项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经办机构提出医疗费用报销申请。结语:
职工医疗保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它对维护职工健康、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山东省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将促进山东省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从而为创建和谐美好的山东省做出应有的贡献。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