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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承包合同(工程项目合作协议)

工程项目合作协议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前言

本协议是由甲方和乙方签订的针对以下工程项目资料承包事宜的合作协议 (下称“本协议”)。

第二条 合作方式

甲方将根据本协议确定的项目计划以及工程资料需求,委托乙方完成相应工程资料承包服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需求妥善、准确地完成工程资料承包工作。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验收乙方交付的全部资料为止,限期为1年。

第四条 合作标准

乙方承包的工程资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且应满足甲方对工程资料的需求。乙方应当对承包的工程资料的技术、质量和安全等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知识产权

在受本协议约束期间,乙方应当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使用或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项目技术方案和项目进展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部分 项目计划

第六条 项目任务

本项目的任务是:对某高铁隧道工程实施资料承包,需要乙方提供隧道工程图纸、设计计算书、工程施工方案、设计变更记录、中间验收记录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 项目计划

本项目的时间节点如下:

制定计划: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0日

资料整理: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2月15日

提交验收: 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3月1日

第三部分 付款条款

第八条 价格与支付条件

该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00万元整,乙方按照以下的付款方式收取款项:

1.在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50万元)作为预付款;

2.乙方在提交验收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50万元作为尾款。

第九条 违约赔偿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工程资料承包任务,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对乙方进行违约赔偿。乙方应当赔偿因其违约导致的直接、间接损失,如因乙方资料质量不达标导致甲方的工程进度受到影响,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合理损失和补救费用。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至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在本协议生效期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如有变更或者解除协议的情况需要得到双方协议。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解释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合同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有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其他协议存在冲突,以本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