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沈昕,男,1964年出生,江苏镇江人,1987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政治系,获政治学学士学位,1991年获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现任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局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工作经历:
第一阶段:
1987年至1994年,历任南京市委组织部干部、凤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民政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参加了全国政协十二届、十三届委员会,期间参与了福利、慈善等领域的调研和管理工作。
第二阶段:
1994年至2007年,历任上海市经委、市社会事务局等部门副处级干部,2001年至2007年任上海市社会福利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期间,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市的福利政策,推进城市社会管理创新,参与率先实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全民医保等制度,为上海市民的福利和幸福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三阶段:
2007年至今,历任上海市长宁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纪委副书记、政法委副书记、民政局局长等职务,是目前出任职务时间最长、经验最丰富的民政局长。期间,为长宁区民政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承担了非常时期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民政系统全面推进社区养老、社会救助、殡葬管理、慈善事业等工作,积极打造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城区。
荣誉称号:
沈昕同志勤政廉洁,工作业绩突出,连续多年被评为上海市和长宁区考核优秀干部,并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2019年,受到中央政法委表彰,被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